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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塔諾從小喜歡明信片,喜歡郵票,但不知為何小時候喜歡沒有故事感的,新的明信片,新的郵票。

人生第一次寄明信片,是國中時在金瓜石寄給自己的,當時幻想會得到一個叫做「金瓜石」的郵戳,沒想到收到明信片時發現是「瑞芳」,好失望喔!也就對寄明信片這件事失去興趣。(會不會太容易放棄一點?)

再大一點,有機會到遠一點的地方,又開始寄明信片給朋友,沒想到好幾個朋友都說:「不用寄啦!明信片很容易弄丟。」或者:「不用寄啦!反正我也不會保存。」我聽了好難過,因此只剩下買明信片的行為,而不寄明信片了。(大概只有出國時會寄一下,幻想朋友會因為明信片是過鹹水來的而願意收好。)

後來在網路上認識水蜻蜓和瓊燕,是二個喜愛寄明信片分享生活、分享旅行的人,我才重新愛上寄明信片,出遠門時,多了一件事可做,很開心。(但有時同行的朋友還是會覺得很麻煩,不懂為什麼我一定要寄明信片。)

(即使沒什麼特別的,也會在看見喜歡的明信片時興起「來寄一張明信片吧!」的念頭。以下的照片便是這種狀況下出現的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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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著三公斤重的包,踮起腳尖,瑪塔諾正在寫明信片給瓊燕。(據高跟鞋達人表示,大概要穿十公分的高跟鞋才有這種效果。但瑪塔諾跟高跟鞋無緣,所以以後繼續踮腳尖即可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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